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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前有兩位網友濫用言論自由,惡意散佈不實言論,影射我及我的家族涉貪,明顯嚴重侵害我的名譽。為了捍衛名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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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前有兩位網友濫用言論自由,惡意散佈不實言論,影射我及我的家族涉貪,明顯嚴重侵害我的名譽。為了捍衛名譽,我選擇提告捍衛清白!很高興看到司法還我公道,被告必須賠償新台幣十萬元,並在臉書公開刊登澄清啟事連續30日。

我從政三十多年,無論擔任哪一項職位,都謹守分際清廉坦蕩,我與我的太太從未因任何貪瀆案件受到偵辦或起訴。不料幾十年來最珍視並努力保護的名譽,卻屢屢遭到不認識的網友、有心人士及特定媒體無端踐踏。無論是以錯誤報導栽贓我貪汙,或是故意引述錯誤資訊,影射我圖謀私利,這些抹黑的行為都應該被制止,並受到社會的唾棄。

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價值理念與個人好惡,但是我們不能夠因為彼此的差異,就採取不法的手段,對自己不認同的人,進行名譽及人格的打擊,雖然傷害已經造成,道歉也難以挽回,但稍微值得欣慰的是,台灣是一個法治的國家,犯錯的人終究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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